河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现场工程师专项培养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发布人:教务处
  • 时间:2023-03-31
  • 点击:18
  • 来源:教务处

       

冀教职成函〔2023〕11号

河北省教育厅

关于组织开展现场工程师专项培养计划

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教育局,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省属职

业院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批现场工程师专项培养计 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3〕6号)等文件要

求,现就我省现场工程师专项培养计划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学校要认真学习《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实施职业教 育现场工程师专项培养计划的通知》(教职成厅〔2022〕2号) 等文件精神,准确把握现场工程师的定义和内涵,通过实施现场 工程师专项培养计划,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进招

生、培养、就业等模式改革,切实培养企业需要的技术技能人才。

二、 申报平台

    职业教育现场工程师专项培养计划项目管理系统,网址: http://zyyxzy.moe.edu.cn/xcgcs/site/login。学校用户名为

学校名称,初始密码为123456。

三、 申报条件与要求

 

    各学校可在项目管理系统中查看企业信息,与企业沟通达成   致后,联合进申报。未纳入项目管理系统且符 “培养计划” 相关条件的企业,可由项目申请学校在系统中提出申请,经省教

育厅审核通过后添加到项目管理系统,并开展联合申报

四、 政策支持

    省教育厅将会同省直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省级支持政策清单, 对入选教育部现场工程师专项培养计划项目的学校和企业,给予

政策资金等倾斜支持。具体支持政策另行通知。

五、 时间要求

    2023年6月30日前,通过项目管理系统填报《职业教育现 工程师专项培养计划联合养项目报书》,并传合作协议

材料。

六、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省教育厅职成教处温冰冰,电话:0311-66005705

    附件:1.教育部办公关于开展第一批现场工程师专项培养

计划项目申报作的通知

          2.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实施职业教育现场工程

师专项培养计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