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人:学生工作处
- 时间:2025-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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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学生工作处
各 院 ( 系 ) :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结合我院实际,决定在全院开展2024-2025学年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评选范围
1.所有2023、2024级全日制在校学生。
2.所有大二、大三班集体。
二、评选条件
(一)校级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1.坚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 观,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模范遵守《高等学 校学生行为准则》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具有较强的开拓创新精神,尤其是在大学生社会实 践和创新创业实践活动中成绩突出,综合素质较高;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异;具有健康的身体和良好的心理素质,积极参加文体活动,达到《国家 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要求。
2.本学年学业成绩班级排名前30%,且综合素质测评成 绩班级排名前30%(综合素质测评办法参照2025版宣化科技 职业学院学生手册)。
(二)校级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在具备校级“三好学生”评选条件的基础上,作为学生干部,积极参与学校各项集体活动,配合学校和老师主动开展管理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切实起到骨干和带头作用。
(三)校级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
注重班级文化建设,充分发挥班委会、团支部的核心作用,具有良好的班风和健康向上的班级氛围。班级学生模范 执行学校和班级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文明素养。班级在校内外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具有集体示范作用。全班学生在相同阶段,无严重违纪、违法行为。
(四)其他评选条件
对思想品德和行为表现一贯较好,且有突出事迹和表现,如有见义勇为实际行动或参加省级以上各类活动成绩优异并在当地有较大反响者,可破格推荐参加校级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评选。
三、评选名额
三好学生占本班学生人数的15%,优秀学生干部占本班学生人数的5%,先进班集体占院(系)二、三年级班级数的 20%。
四、表彰和奖励
对获得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学生进行通 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对获得校级先进班集体的班级进行通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其班主任享受同级先进德育工作者待遇。
五、评选程序和要求
( 一)评选程序
1.各院系组织师生学习领会上级文件精神,掌握评选条件,提高对评选工作意义的认识。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要认真听取任课老师的意见,并经过班级充分酝酿讨 论,然后由其所在班全体同学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产 生。被评选出的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至少要有本班80% 以上的赞同票方可生效,并经院系领导集体讨论通过后,在本院系公示一周后,无异议者方可上报学生工作处。先进班集体的提名也应由学生代表参加,并广泛听取任课老师的意见,要按照评选标准进行综合考评,以此推动学校班集体建设。
(二)评选要求
1.各院系要高度重视、切实负责,把这项工作作为加强 学校德育和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一项重要工作抓实抓好。评选工作要在学校的统一领导下认真组织实施。
2.各院系要严格按分配名额评选,不得突破,上报后, 一律不再补报或调整(若评选数计算得出小数点,则实际人 数可增加一位)。
3.各院系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弄虚作假, 不按评选程序和要求进行推荐参与评选的, 一经发现,要取 消校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 任。评选结果须经各院(系)系领导集体讨论通过且在校内 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者方可报送学生工作处。
4.《三好学生推荐审批表》、《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审批 表》、《先进班集体推荐审批表》、《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汇总表格》用A4 纸正反面打印,加盖院系公章,一式两份,报学生处,并提交《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汇总表格》电子文档。
5.申报文件上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23日。
联系人:李朝晖
联系电话:18813052047
宣化科技职业学院
学生工作处
2025年9月9 日
